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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9,204,7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8,272,757.92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皖新传媒拥有全资、控股一百多家子分公司,通过安徽、江苏、上海、北京等地的780家实体网点,形成覆盖安徽全省、辐射周边的完整出版物分销服务及教育服务体系。公司主体业务包括文化消费、教育服务、现代物流及其他文化相关业务等。

  公司以文化教育为核心,在夯实传统主业基础上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逐渐完备产业布局,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

  1.文化消费业务:包括通过实体书店连锁经营、网络销售、社群营销、团供直销等方式开展一般图书销售、多元文化文创产品代理销售、图书馆馆配和其他文化服务。企业具有强大的实体销售网络与文化商业品牌体系,包括“新华书店”、在行业内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24小时书店、“阅+”共享书店,“前言后记”“读书会”等,在为众多购买的人提供图书、音像制品、电教产品的同时,通过引入教育培训、手工体验、特色文创、多元文化产品等手段,提升客户粘性,发掘流量价值,逐步构建以文化消费为核心的新零售体系。

  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创新,在成功运营六安图书馆的基础上,形成 “设计、建设、采购、运营一体化”(EPCO)可复制可推广模式。热情参加安徽省城市阅读空间建设运营,通过分布在商圈、学校、社区的城市阅读空间打造“图书馆+书店”的“馆店一体”模式,构建功能多元的15分钟阅读圈和最后一公里全民阅读服务体系。

  2.教育服务业务:作为安徽省唯一一家拥有教材发行资质的公司,承担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发行业务。公司以打造教育服务第一品牌为目标,长期以来不断建设升级覆盖全省的教育服务网络及教育服务专员体系,为安徽省中小学校及师生提供教材教辅、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数字教育产品、素质教育课程等相关教育服务。

  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K12智慧学校、大中专等高校及省外教育服务业务,围绕教育服务积极探索延展业务领域,通过开展教师培训、研学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业务,辅以对在线教育、智慧教育等领域领先企业的股权投资,逐步夯实公司教育产业优势,打造内核坚实稳固、外延同频共振的皖新教育产业生态圈层。

  3.现代物流业务:在传统的图书、教材教辅的仓储、流通加工、配送服务基础上,通过精益运营和智能化升级改造,持续提升自身的物流能力和管理上的水准,为联想、海尔等世界500强公司可以提供优质供应链服务。深入融合新经济新零售模式,发展供应链采销存配运一体化服务,拓展农特产品、化妆品、快消品供应链采配业务和跨境直采业务等,不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打造智能化配送与供应链业务体系,增强全产业链管理能力。

  同时,公司逐渐完备物流网点空间布局,依托“大数据+”物流平台系统建设,打造基于数据云的智慧物流配送体系,逐渐成长为专业、智能、高效的平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

  4.其他文化相关业务:包括游戏、影视及投资业务等。公司旗下“方块游戏”平台开展游戏产品发行、运营、研发、技术服务业务,成功发行多款知名游戏产品;通过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专业团队皖新资本及中以智教,在文化教育及相关科技领域进行更为专业系统的投资布局和资源整合,在获取投资收益的同时,实现资本驱动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

  2020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水平发展的意见》,明白准确地提出要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在数字化的经济格局下,文化企业要牢牢把握科技发展的新趋势,集成运用新技术,逐步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的供给,形成发展新动能。

  2020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明白准确地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定位清晰、相互连通、共建共享的线月,安徽省发布《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方面提高育人质量行动计划》,加快智慧学校建设和应用,到2022年,实现教学点智慧课堂全覆盖。公司经过多年积累,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初具规模,在新的政策环境下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51亿元,同比增长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亿元,同比增长10.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8亿元,同比增长12.26%。公司经营指标实现量的逆势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扣非后净利润创上市以来新高。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公司于2021年4月5日向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纯收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主要是利用关联方集中大宗采购和客户资源的优势,有利于减少相关成本,确保公司众多网点的货源供应,提高经济效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4,472.18万元,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能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皖新传媒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淮北矿业(600985)、伯特利(603596)、芯瑞达(002983)、宝明科技(002992)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皖新传媒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皖新传媒(601801)、安凯客车(000868)、禾盛新材(002290)、宝明科技(002992)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皖新传媒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皖新传媒(601801)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银美,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熊明峰、签字注册会计师汤小龙及方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银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对公司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240万元。

  2021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事先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公司独立董事沟通,在审阅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后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续聘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制度要求。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2020年度拟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4,472.18万元,计提减值的明细情况见下表: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会考虑包括对方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预计回款的数额和时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预期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

  本期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4,655.17万元,转销804.52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35.55万元。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已售存货, 结转成本时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

  公司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减值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

  经减值判断,本期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000.00万元。

  2020 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4,472.18万元,减少2020年利润总额人民币14,472.18万元,减少2020年净利润人民币14,472.18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4,472.18万元,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4,472.18万元,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在进行了减值测试后作出的结论,遵循了谨慎、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4,472.18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同意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线—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6楼605室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274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1.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8,0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9,360,546.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238,639,453.2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0〕304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规定,本公司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6,526,587.40元调整计入损益,增加募集资金6,526,587.40元。本公司已于2011年3月23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129135账户人民币6,526,587.40元。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245,166,040.63元,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农业银行合肥金城支行、建行合肥钟楼支行、招商银行合肥金屯支行设立的专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03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9,204,7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2元。截至2016年8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9,204,73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1.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0,952,973.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9,047,017.5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453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0年1月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53,037,3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3,037,300.00元。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70,197,061.83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0,429,270.61元,支付信息系统开发服务费490,8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5,193.57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39,368,548.16元。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4,159,626.01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11,006,414.62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50,374,962.78元,差异139,368,548.16元,系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收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627,500.00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953,419,517.59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10,747,861.29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银行手续费为149.00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为2,164,167,229.88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交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建行合肥钟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金城支行和招商银行合肥金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月23日,本公司发布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工作作了说明: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33,663,632.44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627,500.0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80,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338,076,760.91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41,923,239.09元,主要系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在2011年12月进行变更,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7,000,000.00元全部用于“合肥图书城(四牌楼)”扩建子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肥图书城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目前正在进行室内安装工程收尾及调试工作,除弱电工程未完工外,其他已达到交付条件,通过了环保、人防验收,已申报质检站、规划等部门验收。

  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物流体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80,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52,359,691.99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27,640,308.01元,主要系因公司物流效率的提高和受传统图书行业环境的影响,公司暂缓了与传统图书相关的物流项目体系建设,导致畅网工程未达到计划进度。该余额资金公司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公司将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体实施情况决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使用。

  e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52,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12,443,690.87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39,556,309.13元。随着市场的变化,受广告行业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投资建设的e网工程很难达到预计收益,2015年12月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e网工程项目终止并对该项目进行变更,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9,556,309.13元变更用于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不再实施e网工程,导致e网工程未达到计划进度。

  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系原“e 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变更新增项目,项目总投资193,242,000.00元 ,承诺投资募集资金139,556,309.13元,原预计2017年6月完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70,354,218.06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69,202,091.07元,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是前期拆迁的原因影响了后期建设进度。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标准仓库、综合楼施工建设、室外工程施工,冷链仓库建设工程已开始启动。因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故尚未产生效益。

  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建设24个月,项目总投资1,824,389,000.00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750,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募集资金金额较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差异1,750,000,000.00元,未达到计划进度。公司认为,在线教育行业竞争仍是通过大额资金进行市场推广,技术进步和服务升级加快,服务模式持续创新,市场竞争激烈,政策监管开始趋严,同时各大互联网巨头也加速入局,行业洗牌进程加快。基于投资回报的重大不确定性,考虑到股东利益,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入。后期公司将对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实施条件进行持续跟踪,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同时公司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29,011,900.00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5,627,500.00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差异244,372,500.00元,未达到计划进度。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属于公司推出的数字化平台“阅+”项目,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公司正在对该项目进行优化,目前“阅+”项目建设仍使用自有资金。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公司虽然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但公司秉持谨慎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考虑,严格履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规定,积极谨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 2011年12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局部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批准。

  (1)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中的“ 合肥图书城(四牌楼)” 扩建子项目由本公司单独实施,变更为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联合建设。

  (2)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原新建或改建网点23个,已完成建议并投入运营的10个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3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700万元全部用于“ 合肥图书城(四牌楼)” 扩建子项目,其余“ 新网工程” 子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肥图书城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目前正在进行室内安装工程收尾及调试工作,除弱电工程未完工外,其他已达到交付条件,通过了环保、人防验收,已申报质检站、规划等部门验收。因项目尚未实际交付使用,故尚未产生效益。

  (4)因四牌楼项目尚未完全实际交付使用,新网工程尚未达到最终使用状态,故无法核算整个新网工程的收益情况。同时,对已建成的经营网点,因受网上书店及阅读习惯的影响,传统实体书店业务受到很大冲击,导致已建成的新网工程子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

  注2:畅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流通体系:公司目前已完成了ERP系统配置上线工作,ERP系统已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因该系统的正式运行,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也促进了公司效益的增长,但无法量化核算。另外因公司目前物流效率的提高和受传统图书行业环境影响,公司传统图书相关的物流项目体系建设也受到一定影响,导致畅网工程未达到计划进度,故尚未产生效益。

  注3:(1)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金额15,2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1,244.37万元,余额为13,955.63万元,由于受广告行业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投资建设的广告屏体未达到项目预计收益,公司增强风险控制意识,暂缓了该项目建设,随着市场的变化,公司对该项目建设进行重新评估测算,认为该项目很难达到预计收益,不能发挥募集资金的预计效益。

  (2)鉴于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对公司201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中用于e 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金额为13,955.63万元,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91.81%,占201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0.75%;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皖新皖南物流园,拟投资总金额19,324.2万元,计划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3,955.63万元,其余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仍为本公司。2016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标准仓库、综合楼施工建设、室外工程施工,冷链仓库建设工程已开始启动。因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故尚未产生效益。

  注 4:(1)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未承诺效益。

  (2)2016年9月23日,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皖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项目建设周期*当期月数。

  注2: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尚未实施完成,故未产生效益。

  注3: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尚未实施完成,该项目未承诺效益。

  注 3:(1)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未承诺效益。

  (2)2016年9月23日,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皖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4: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尚在建设中,故尚未产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4月5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独立董事在对该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皖新传媒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

  关联董事吴文胜和袁荣俭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在对该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独立董事在对该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皖新传媒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皖新传媒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皖新传媒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皖新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15)。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 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文胜先生及袁荣俭先生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之前,公司的经营层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咨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没有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

  (二)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见下表:

  经营范围:宾馆、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旅游咨询服务,婚纱摄影,礼仪庆典服务,汽车配件、电子数码产品、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销售。

  关联关系: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全资子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餐饮,住宿,机电一体化设备,电控自动门,电器设备设计,安装,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阀门销售,安装及维修保养,机电设备,暖通制冷设备,水泵,冷却塔,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五金交电,电线电缆,音响设备,家用电器,通讯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厨卫设备,洁具,灶具,智能卡产品,服装,针纺织品,床上用品,洗涤用品,文化办公用品,酒、化妆品、皮具,工艺品、日用百货销售,烟零售,车、船票代理,为文艺演出提供配套娱乐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食品生产、销售,农产品收购,健身、游泳、翻译、婚庆礼仪服务,停车服务,场地出租,汽车租赁,花卉,图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全资子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与租赁、招商与推介、市场运营及物业管理,组织文化交流活动,经营文化博览,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企业形象设计、品牌形象推广,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投资顾问,信息咨询,百货、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办公设备及用品销售。

  关联关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房屋租售代理,搬家,服装清洗,车辆出租,装潢、绿化工程,花木租售,美容美发,康乐健身,酒店管理,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农业技术、养殖技术的开发和技术转让,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服务,果蔬采摘及销售,餐饮、住宿、休闲垂钓服务,畜禽及水产品养殖及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开发、加工、销售,农资销售,农林开发及树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交易市场开发、管理服务,农产品加工、销售,瓜果蔬菜、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鲜活肉蛋销售。(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全资子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经国家批准的进出口业务;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缩微制品、油墨、印刷机械及设备、印刷材料、纸浆、书画及美术作品、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录音及录像设备、纸张、仪器仪表、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服装、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金属矿产品煤炭、焦炭、钢材、有色金属、摄影摄像器材、图书电子设备、数码电子产品、体育用品、化妆品、饲料及饲料原料、粮食、食用农产品、保健用品、食品添加剂、医药原料、电器、供电设备、环保设备、机电设备、建筑及装饰材料、室内装修材料及其他设备的销售;图书展览、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图书代理发行;从事环保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安徽省新龙图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销售;音像制品批发(连锁专用);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制作;录音带、录像带复制;普通货运;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以上经营范围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教材租型印供;出版行业投资及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屋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职业技能培训;教育辅助服务;餐饮业;票务代理(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经营范围:出版与外文局业务有关的社会科学各门类的学术著作、工具书、普及读物;翻译出版外国社会科学著作,中小学教辅材料“政治、语文、历史、地理、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九科(图书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同本公司出版范围相一致的互联网图书、互联网音像、手机图书、手机音像出版(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图书批发、零售、网上销售、本版总发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商业管理,家居用品、工艺品(除文物)、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文体用品、玩具、装饰用品、服装鞋帽、床上用品、箱包皮具、家用小电器、家具、照相器材、劳保用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电脑耗材、办公用品、金银饰品、预包装食品销售,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教育信息咨询(除教育),钟表及钟表维修、场地和柜台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停车场管理、会务礼仪服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3%的股份,受母公司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及互联网服务;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含网上);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教育辅助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录音制作、文艺创作与表演。

  关联关系:系由安徽皖新金智科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的联营企业。安徽皖新金智科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室内外装饰,营销策划,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房地产营销策划及代理服务,灯光照明,对分公司广告经营管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筑幕墙、园林古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体育场工程设计与施工。

  关联关系: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参股子公司,参股比例34%;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从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调查和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主要是利用关联方集中大宗采购和客户资源的优势,有利于降低成本,确保公司众多网点的货源供应,提高经济效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970,564,360.92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9,204,7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8,272,757.92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1.8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企业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分配预案没有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其他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0年度盈利情况、目前的发展阶段等因素,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